各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苏州工业园区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凡2009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且2012年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5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时间
企业向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交最终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第一批4月15日、第二批6月15日,请已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争取第一批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认定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的企业,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具体要求见附件1《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参考模板(新申报或重新认定)》。
四、园区申报安排
1、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企业申请材料。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2、网上申报。
1)园区系统报名登记。即日起至3月13日,企业登陆网址:http://smes.sipac.gov.cn/Module/ProjectCollection/Page_ProjectCollectionMain.aspx?mainid=f408f6ef-da21-49cf-adc2-39fc0ea7bed8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附件4报名表并提交。
2)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jskjjh.gov.cn)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网址:http://210.73.128.90/GQSB/SGQ/GJLogin.jsp),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园区科技部门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明细等相关数据,经知识产权有效性校验后,通过网络提交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苏州工业园区。请确保提交该系统的数据及辅助材料准确、有效,且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纸质申报材料中的数据完全一致。
3)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进行知识产权有效性校验后,再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的要求,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已注册过的企业,如注册信息无变化,无需重新注册)。园区科技部门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如果误操作提交到其他区域,请及时电话67068019、67068007并等待退回后,再重新提交。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下载“高企认定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按认定管理系统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苏州工业园区。只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校验的近3年内(时间为2012年1月1日后)获得授权的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填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请企业确保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
4)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截止日期。第一批申报4月1日;第二批申报6月1日。园区科技部门将截止日期前汇总的企业名单及数据提交至园区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并盖章,请申报数据还不确定的企业至第二批次申报。
3、材料报送。
1)书面材料预审。请企业将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所有附件材料初稿(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具体要求见附件1)、材料自查后的附件3《201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初稿审查表》纸质材料提交至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能报送最终申报材料。初审采取预约制,预约请登陆网址: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Guid=fdd95471-a719-422c-a806-f6e57452097d&CategoryID=f3d31abf-18c7-4e01-960f-6bdfa02c0d01,工作人员会联系并确认具体时间。各批次完成此项工作时间节点:第一批4月8日;第二批6月8日。
2)报送纸质材料。请在园区最终申报截止,第一批4月15日、第二批6月15日,企业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全套资料电子档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
五、材料准备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封面颜色无要求,每份申报材料应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每一部分子目录用彩页隔开)。
2、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正本,两份为正本复印件,一律用胶装装订(全套材料控制在300页以内,不分上下册)。在书脊处注明2015年高企(新申报或重新认定)+申报批次+公司全称。电子档要求按照最终上报的纸质资料格式提供一份高清晰度电子档文件(其中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报告要求为word格式)。
3、请企业在中小中心完成材料递交后,另附一份正本复印件待税务部门通知备查。
六、相关网址:
1、省申报通知及申报要求(网址:http://www.jstd.gov.cn/zwgk/tzggg/20150215/162309250.html)
2、2015年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事宜通知(网址: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Guid=c9a60385-0f59-4270-946f-22fa43ba4b3b&CategoryID=e656c8b9-1a0a-4c33-9be1-37fd540d3119)
3、2015年专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示名单(持续更新)(网址: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Guid=73956c82-9da1-430b-844d-e7884895a37f&CategoryID=e656c8b9-1a0a-4c33-9be1-37fd540d3119)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gxjsqyrdw/ztwj/200808/4403b501b1164254b9da12e1a6e96839.shtml)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gxjsqyrdw/ztwj/200808/853fa5589932484c8a201194a2191cf0.shtml)
6、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通知(网址:http://sme.sipac.gov.cn/NewsDeclaration/NewListDetail.aspx?Guid=582025f8-f27e-4402-a3bb-4579bb74f6b7&CategoryID=e656c8b9-1a0a-4c33-9be1-37fd540d3119)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1、系统咨询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025—85485928、85485901
园区科技信息枢纽-企业服务平台 18013166594
2、申报业务咨询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热线 67068000 67068000@sipac.gov.cn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苏 婷 67068019 sut@sipac.gov.cn
陆明康 67068007 lumk@sipac.gov.cn
殷 俊 67068005 yinj@sipac.gov.cn
园区科技局
吴芸芸 66680945 wuyy@sipac.gov.cn
陆桂发 66680918 lgf@sipac.gov.cn
3、QQ群:122919902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群2(已加入园区中小企业服务群1或3的单位不能再加入)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