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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第一批姑苏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3]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第一批姑苏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及人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集聚高层次人才,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苏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与《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苏科人【2015】26号)精神,结合苏州实际,现就2015年第一批姑苏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面向海内外,按照高端引领、产业导向、企业主体的宗旨,着眼新兴产业的做大做强加快引进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按照常年申报,集中受理,二次评审立项的组织方式,全年立项资助120个项目左右。
  二、扶持政策
  1.对新立项的人才团队及企业,给予100-400万元的科研经费、5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资助,以及工作场地、股权债权融资等方面扶持。
  2.对2012年立项的人才项目,在组织集中验收基础上,择优遴选完成质量高,技术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再给予60-100万元科研经费、最高500万元股权融资额度和信贷风险补偿政策,支持其做大做强。
  三、申报条件
  重点支持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传感技术及物联网、集成电路和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人及企业应守法守规,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申报人才(团队)为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股权一般不低于20%,且已到位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现金出资,不含技术入股)。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的人才(团队)。
  4、2015年第一批(上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为2012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之间来苏州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验资等等相关手续的创业人才(团队)。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1、园区预申报
  正式申报前,园区特组织预申报,届时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根据预申报信息进行申报条件符合性审查,如审查不通过,企业无需再到苏州市系统做正式申报。
  预申报系统将在2015年3月5日开放,系统地址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请关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
  2、苏州市科技系统正式申报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筛选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及单位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www.szkj.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电子档(原件图片)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
  创业人才需提供: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创业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等)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系统开放申报时段: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4月6日
  五、相关事项
  1.己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及企业,且在研的,不得重复申报;己获得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2.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及企业,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及个人的申报。
  六、联系方式
  园区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400-8696-086
  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系统技术支持 0512-65236208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热线 0512-67068000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朱天石 0512-67068025
  王晓春 0512-67068009
  园区科技发展局
  吴文杰 0512-66680949
  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
  李志胜、范容 0512-65233005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局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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