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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4号通告
发布时间:[2022-02-16]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4号通告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坚决遏制疫情外溢扩散,进一步加强我市对外交通防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2月16日零时起,新增关闭18个高速公路入口、4个长江汽渡;增设32个交通防控查验点。

全市范围内共关闭37个交通通道;设置63个交通防控查验点,其中9个物流专用通道仅限货运车辆通行。(详见附件)

 

二、通过铁路客运离开苏州的旅客,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检测体温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均无异常方可进站乘车。

 

三、省市际农村道路和其他道路防控方案由各县(市)、区及时公布。

 

请广大市民加强个人防护,做到“非紧急不离开苏州”,确需离开苏州的人员请提前做好核酸检测。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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