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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企业防控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0-01-30]

各单位: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实际,组织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企业防控工作指南》,请区内各企业遵照执行。

一、企业全面排查

(一)企业要积极排查,主动掌握员工情况,做好日报工作。即日起,从重点地区返苏的人员,从返苏之日起,必须严格执行居家或在企业集体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每天询问体温及健康状况。出现体温37.3(腋温)、干咳等症状员工,必须带好口罩,联系救护车到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对其他外来地区人员要求由其所在企业一律申报相关信息,并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复工企业要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

(二)企业暂缓招聘和接受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回的人员。

二、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企业内部职工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并询问健康状况。工作场所作业员工需全部佩戴合格口罩上岗。

  (二)利用单位宣传栏对全体员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个人防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公用设备进行消毒。

  (四)职工食堂人群密集场所应合理规划用餐时间,避免聚集,工作人员落实戴口罩、手消毒等措施。讲究卫生,吃熟食,不提供、不加工野味等来源不明食材,合理营养,保障健康。

  (五)减少不必要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

  (六)关闭企业内部网吧等娱乐场所。

(七)设置健康监测点,访客一律测体温,登记症状。

三、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相关工作

(一)在接到疾控部门通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员工,尽快配合疾控部门开展调查、消毒、处置等工作。

(二)协助督促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规范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四、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一)室内空气消毒

  首选通风,可采取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不宜开窗通风的,每日至少要对室内空气消毒12次。空气消毒可使用紫外线灯(注意:无人状态下),安装量要不少于1.5W/m3,安装高度为1.8m2.2m,照射时间至少30min;也可使用紫外循环风空气消毒机。

(二)手部消毒

  如未接触高危人群,可采取流水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接触到污染物,可用0.5%碘伏溶液,擦拭2遍,作用13min;也建议选用含氯或过氧化氢类的免洗手消毒剂涂擦,自然干燥。

(三)公共场所室内环境消毒

  室内地面每天至少湿拖12;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手扶梯扶手、桌椅、柜台等表面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可用250500mg/L含氯消毒液或10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1530min

(四)公共餐具消毒

  重复使用的餐()具一餐一用一清洗一消毒,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集中消毒,主要采用煮沸消毒或流通蒸汽消毒至少15min。消毒后的餐饮具不可再用抹布重新擦抹,要存放在清洁密封的容器内,以免再次污染。

(五)公共卫生间消毒

  洗手池、便池等每天清洗并消毒。抹布、拖把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可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作用3060 min,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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