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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5]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科办函政〔2016〕605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于2016年9月30日前在江苏省内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4、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5、申报人年龄限定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男性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应具有博士学位。
  7、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已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青年人才不再申报。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有关要求
  1、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申报对象必须在其工作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重视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以及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3、申报人登录中国人才网(http://rencai.people.com.cn)下载申报书客户端进行填写。
  4、人选所在单位和各推荐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确保申报书内容真实完整,对应的附件名称、内容和数量正确,不得空项、漏项或弄虚作假。附件材料内容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5、各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份,于8月30日前报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xuchun2@sipac.gov.cn

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许春 67068023


附件:
  1.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
  2.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科办政函〔2016〕605号)
  3.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4.附件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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