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经2013年1月15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举措是江苏省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在对过去五年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一部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地方性新法规。为帮助企业全面、系统、深入地掌握劳动立法及司法领域的最新前沿问题,提高企业劳动争议抗风险能力,5月30日下午,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联盟邀请隆安律师事务所崔志华,带来“新《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解读与实务操作解析”的专题讲座,40余家企业共计50余人与会。
崔志华通过对新旧条例的比较分析,围绕新条例的变化之处,结合司法实践的相关案例,就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续订、特殊协议(约定)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中止及解除、特殊用工的特别规定分别进行了详细解析。
活动最后的互动环节,主讲嘉宾就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联盟工作人员通过联盟网站互动社区、微博等线上渠道及时发布了讲座及现场问答情况。会后有些参会人员向崔律师就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咨询,此次讲座反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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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姜一晶 刘闪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