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5]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事局、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办发[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2012年度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资助,资助对象为本企业内落户苏州或在苏州缴纳劳动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必须符合《苏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二、申报办法
1、申报时间:
重点产业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申报全年受理,本年度资助申请截止到2012年6月31日24时,其后申请归入下一年度评审。
2、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企业凭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CA认证)书,登录姑苏人才计划服务网(http:// www.rcsz.gov.cn /)或者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rsj.suzhou.gov.cn/),进入申报页面并填写申报表。
申报程序参阅申报网站的《填报说明》。
三、其他事项
1、各区应高度重视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和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好人才资助的质量关。
2、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分安家补贴、薪酬补贴两类。已获安家补贴的紧缺人才,不再享受薪酬补贴资助。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苏州市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办法(试行)》(苏办发[2005]70号)规定,已获得苏州市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
苏州市紧缺人才开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路瑶
联系电话:0086-512-65811070
联系地址: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邮政编码:215006。
苏州市紧缺人才开发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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