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证管理办法
一、办证对象:
1. 东南大学苏州研究院;
2. 大学科技园及入园企业;
3. 临时出入人员(访客)。
二、准备资料:
1. 办证单位填写办证登记表并盖公章;
2. 办证人员提供电子照1份;
3. 遗失证件后补办,第一次按10元/张办理,第二次及以后按20元/张办理,补办费用由办证人支付。
三、相关部门权责
1、办证单位审核人员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2、办证单位有告知并督促本单位人员配合保卫人员检查证件的义务;
3、物业部门有权阻止未佩戴证件(且不配合登记手续)的人员进入本区域楼内。
四、出入证管理单位
1、由物业公司负责办理出入证;
2、承担检查证件的责任;
五、证件发放
1、证件交办证单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2、持证人应随身携带,随时接受保卫执勤人员的检查。
1、办证单位人事部门填写《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苏州)出入证办理登记表》并签字、盖公章;办证人员需同时提供电子证件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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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证单位人事部门将登记表提交给苏州东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经审核备案,加盖科技园公司公章后,返还给办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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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证单位→凭加盖科技园公司公章后的登记表及资料至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出入证。物业公司告知办证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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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东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