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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6]

各相关企业及人才:
为深入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和“1010工程”,加快引进和集聚高层次人才,现就组织申报2012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面向海内外,着眼新兴产业的做大做强加快引进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围绕支柱产业、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鼓励企业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按照常年申报,集中受理,二次评审立项的组织方式,支持更多高层次人才来苏创新创业。
  二、引进重点
  (一)创业类
  重点支持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传感技术及物联网、集成电路和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人和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请严格参照此申报条件申报):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
  2、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申报人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第一批(上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为2009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之间来到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批(下半年度)另行通知。
  三、支持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苏发〔2010〕20号)、《关于加快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1010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10〕61号)和《关于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意见》(苏府〔2007〕37号),给予100-400万元科研经费、50-250万元安家补贴,以及创投、科技金融等资助。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自主创业类上传:申报人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申报时段:即日起至2012年3月15日
附件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等)、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奖励证书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申报时段:即日起至2012年3月20日
3、园区系统上传申报书:企业下载经苏州市科技系统网上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苏州科技水印)——点击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网上服务门户——园区科技企业在线申报平台——待办事宜——上传申报书。
上传时段:市科技系统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至4月6日
五、联系方式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热线67068000
园区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67068029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王韵 67068031/67068027
王晓春 67068009
殷俊 67068005
园区科技局吴文杰 666809049
李霁雯 66680922
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填写注意事项
 
附件:
附件: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填写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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