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7]
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及申报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0〕179号)的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2008年以来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组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申报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企业应符合科技部火炬中心《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0〕179号)规定的条件。详细条件请参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
二、申报截止日期:
2011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园区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请直接登录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网上申报系统(http://www.innocom.gov.cn/majorolrp/login.jsp)进行网上填报。
2、网上填报完毕后请打印《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加盖财务专用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特殊行业许可证明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左侧胶状,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文档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送到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4号窗口。
联系人:
园区科技局
韩文佳 66680904,hanwj@sipac.gov.cn
李 斌 66680945, libin@sipac.gov.cn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热线:67068000
园区中小企业在线客服:http://sme.sipac.gov.cn/67068000/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陆明康 67068007,lumk@sipac.gov.cn
苏 婷 67068033 sut@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局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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