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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两新”评价 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1]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现组织2024年“两新”评价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1650”产业体系,在江苏省内研发、生产,主要技术指标先进,知识产权明晰且市场前景较好的技术产品。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或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2.申报技术产品应符合江苏省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

     3.申报企业应拥有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申报技术产品应具备创新性(主要指基础原理创新、核心技术创新、产品功能创新),需完成样机(样品)试制或技术试用并已形成销售,质量可靠。

     5.技术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6.申报企业需提供真实性承诺书,并自行对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

   (二)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三、评价流程

   (一)省网系统申报。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企业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上,根据江苏省“两新”申报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进行填报。(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

   (二)园区系统备案。请申报单位在完成省网系统申报后,于2024年12月16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点击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2024年“两新”评价申报备案——上传全套申报材料。

  (三)评价发布。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的“两新”列入《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2024年)》。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67068000、67068022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66681626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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