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我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的自主创新活力,推进数字技术融合应用创新,促进我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和标杆项目的示范及推广,助力全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生态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启动2024年江苏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和标杆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
针对党政、电信、广播电视、能源、金融、公路水路运输、铁路、民航、邮政、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行业领域,面向省内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征集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面向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用户单位征集本单位或本系统自建或自用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践案例。
(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标杆项目
从我省入围2023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典型解决方案及应用示范案例(以下简称“2023全国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中,以及2024年我省新征集的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以下简称“2024新征集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中,通过现场调查方式,进一步评议出应用效果好、示范效应强、产业带动优的标杆项目。
二、主办单位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共江苏省委网信办
江苏省国家密码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信息中心)
三、征集程序
(一)征集填报
典型解决方案(应用案例)的送征单位需要在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填写《2024 年江苏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征集信息表》和《业务应用场景信息表》。
标杆项目的送征单位需要在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填写《2024年江苏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标杆项目征集信息表》。
(二)初期评议
对送征材料进行初期评议,并对送征单位进行信用审查。
2023全国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且参加2024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标杆项目征集的单位,在通过初期评议后,直接进入“标杆项目现场调查”环节。
(三)专家综合评议
组织科研学术、技术产业、行业应用等领域专家对2024新征集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开展专家综合评议,由送征单位进行现场答辩。
(四)标杆项目现场调查
组织专家组对列入现场调查清单的项目,分组进行现场调查。
(五)公示发布
经综合复议、网上公示后,确定并通报入围2024年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和标杆项目名单。
(六)推广宣传
对入围的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和标杆项目,将通过多个渠道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用户、产业园区、投资机构等单位进行推荐。同时,所有2024新征集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推荐参加由工信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与我省共同组织开展的面向全国范围的“2024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征集工作”,其中入围我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优秀解决方案和应用案例的项目,将按一定比例直接推荐进入其终审环节。
四、基本条件与填报说明
(一)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基本条件
1.送征单位(含联合送征单位,不超过3个)应信用良好,送征牵头单位应为以下三类主体之一:
(1)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省内各级、各部门机关单位用户;
(3)省内事业单位用户。
2.各送征单位可选择 1-5 个近三年内(2022-2024)不同领域的典型解决方案(应用案例)。
3.典型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应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基础软硬件技术路线相适配,具有完整实施方案,满足重点领域具体应用场景需求,技术水平先进、应用效果突出、产业带动性强;其中所使用的核心产品或系统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技术路线完成适配(取得生态合作伙伴适配认证证书或通过第三方机构测试或在最终用户取得应用落地等);应用案例应已由用户实际落地应用。
(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标杆项目基本条件
1.送征单位(含联合送征单位,不超过3个)应信用良好,送征牵头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是送征项目所对应解决方案的提供单位。
(2)省内各级各部门机关、省内事业单位、省内企业用户,且是送征项目所对应用案例的提供单位。
2.送征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基于2023全国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或2024年新征集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建设实施。
(2)送征项目采用基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技术路线的处理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核心软硬件产品。
(3)送征项目已通过用户验收,已实际在省内落地,应用效果好,且可组织进行现场调查。
(三)填报要求
1. 在线填报征集材料。依托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开展,各送征单位须点击进入江苏省工信厅旗舰平台(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在“认定遴选类申报”选择“软件类—江苏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优秀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和标杆项目征集”专栏中填写完整的征集信息(解决方案(应用案例)征集信息表封面、责任声明、信息报备表,及标杆项目征集信息表需送征单位签字盖章),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操作过程详见专栏的“办事指南”),2024年9月13日17:00以前完成提交操作(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2. 送征单位须严格按照表格模板填写,填报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尽可能使用量化数据进行描述,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佐证材料应充分、真实;送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均需与送征主体一致。
*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五、联系方式
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17、67068022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66681682、66681685
网站技术支持:18912980070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