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企业:
根据上级交易团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展览结构,发挥广交会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平台作用,自第133届起,广交会出口展拟线上线下增设3个新展区、3个新专区。现开展参展申请及需求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新设展区及专区名称。
第一期增设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展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展区;电子消费品及信息产品展区增设智慧生活专区。
第二期增设孕婴童用品展区。
第三期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增设“银发经济”专区、检测试剂与防护用品专区。
(二)展出内容。
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展区:数控机床及增材制造设备、工业机器人、工业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设备、数字化工厂等。
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展区:新能源汽车整车、智能网联汽车及技术、电池及充电桩技术、电子控制系统、车载电子装置等。
孕婴童用品展区:婴童食品、婴儿装及配饰、育婴用品、婴童安全产品、童车、婴童家具、母婴电器、幼教用品等。
上述展区具体展品目录详见附件1。
智慧生活专区:各类智慧家居、智慧教育、智慧出行、生活机器人、智能穿戴、智慧医疗、智能体育、智能控制系统等相关产品。
“银发经济”专区:中老年人康复护理、保健养生、医疗器械、智慧养老、药品、健身按摩、美容等相关产品。
检测试剂与防护用品专区:仅限检测试剂与疫苗相关产品,其中检测试剂类申报企业和产品均须符合商务部“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清单”范围。
(三)展区规模。
线下展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展区约500个展位(9㎡/个,下同)、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展区约1000个展位、孕婴童用品展区约500个展位,三个新设专区规模将结合需求申报情况及所在展厅物理条件综合确定。
线上展允许新设展区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展,不设参展企业数量上限。新设专区获得线下展安排的企业同步线上参展。
(四)展位设置及有关要求。
上述新设展区及专区第133届广交会暂不设品牌展位,所有展位均为一般性展位。获得线下展展位安排的企业需同步参加线上展,展位安排仅本届有效。
针对新设展区,为保障参展质量和展览效果,展现新题材新形象,如属特定范围的行业优质企业(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经所属交易团和对应进出口商会推荐后将优先安排,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展位数较多的特装企业。
(五)参展资格标准。
与现有一般性展位参展企业资格标准一致,具体详见附件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取消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的要求。
二、参展申请及需求申报方式
(一)申请流程。
即日起至3月4日,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参展申请信息(申请参展上述3个新专区的,申请专区对应所属展区即可),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属地商务部门。
(二)新设展区线下展展位需求申报。
请拟参加线下展的本地企业(含各行业优质企业),于3月4日前填写企业展位明细表(详见附件4),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盖章后连同电子版表格发送分团联系人,分团汇总后报省团复核。
线上展无需进行需求申报,由各分团审核资质后安排。
(三)新设专区线下展展位需求申报。
请拟参加线下展的本地企业,于3月4日前填写企业展位需求明细表(详见附件5),盖章后连同电子版表格发送分团联系人。
三、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
(二)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三)广交会出口展线下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四)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价格标准、线上展参展服务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五)特别敬告。
1. 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属地商务部门通知为准。
2. “参展易捷通”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展位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属地商务部门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属地商务部门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各商务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工作要求
(一)增设3个新展区及3个新专区是围绕贸易高质量发展要求,适应我国产业进步、科技创新和贸易升级需要推出的创新举措,需要组展各方共同努力,开好局、起好步。
(二)在申报数量范围内核定下发的展位,原则上不得退回。
五、联系人
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局:朱先生,电话:66680916,传真: 66680999 ,地址: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9F。
特此通知。
附件:1.新设展区展品目录
2.第133届广交会新设展区拟优先安排的企业范围
3.广交会出口展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Standard
4. 第133届广交会新设展区特定范围优质企业展位需求明细表
5. 第133届广交会新设专区企业展位需求明细表
苏州工业园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