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政策放宽
发布时间:[2010-05-04]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根据复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放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本企业总收入70%的比例降低到50%;取消了企业需获得国际资质认证的要求;简化申报核准程序,认定工作由示范城市人民政府科技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快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另外,营业税免税政策将扩大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所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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