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意见》,经管委会有关部门认定的纳米技术产业中的重点企业和研发机构,生物医药、纳米光电新能源、软件与动漫、融合通信、生态环保等新兴产业中需扶持的高科技成长型企业,总部经济、金融、物流、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高端服务业企业,外地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 中,引进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紧缺高层次人才,在三年内,经每年评审后可按月给予1000—3000元的薪酬补贴。该条政策将执行至2012年,目前已经 执行了四期。第五期薪酬补贴发放时间将从2011年10月到2012年9月,为期1年。申报流程公开如下:
一、发放对象 根据园区产业发展情况,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将补贴发放人才的工作单位分为科技企业、金融机构、总部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和区内高校这五大类,分别由科技局、财政局、招商局、经发局和独墅湖高教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各条线单位的申报初审。 (1)科技企业重点支持科技局“双百工程”企业,纳米企业,内外资独立研发机构,金鸡湖双百人才、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姑苏领军人才、省双创人才和千人计划人才创办企业的骨干人才,申请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游戏和动漫产业人才除外)。由科技局对科技企业的申请进行初审; (2)现代服务业类主要针对经发局划定的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企业的骨干人才,如物流、服务外包、会展、设计、专业咨询、医院、文化等企业人才。由经发局对现代服务业企业的申请进行初审; (3)高校类主要针对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内的外地高等院校,特别是注册在园区大学的骨干人才。由独墅湖高教区管理办公室对辖区内院校的申请进行初审; (4)总部企业主要针对招商局划定的各类总部企业和外资非独立研发机构的骨干人才。外资非独立研发机构申报人员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由招商局对总部企业的申请进行初审; (5)金融机构主要针对财政局划定的各类金融机构的骨干人才。由财政局对金融机构的申请进行初审; (6)企业申报对象的学历要求主要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者需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且不能超过申报人员总数的一半; (7)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在申报对象范围内; (8)已经获得过薪酬补贴的人才可继续申请,但需重新申报评审;每个单位的申报人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10人。 二、发放标准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一般给予每月3000元的薪酬补贴;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一般给予每月2000元的薪酬补贴; (3)具有本科学历的企事业单位主要管理和技术人才(一般依据为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一般给予每月1000元的薪酬补贴。 三、申办程序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人才的情况,从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相关申请表格,并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申请。申请名单按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列。申请单位和个人需保证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如有隐瞒和欺骗,一经查实,对虚假申报的企业收回已发放的薪酬补贴,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从2011年8月15日至9月14日受理申请; (3)10月中旬前各条线完成初评。组织人事局根据各部门初评结果进行复审,报人才领导小组审核。 (4)10月下旬,将审核通过的人才名单通过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反馈给各申请单位,进行内部公示。 (5)11月初,公示后无异议后发文; (6)11月开始,按照薪酬补贴根据获补贴人才就职情况延后发放的操作办法,每月对获得薪酬补贴人才上月是否就职情况进行审核,企业每月15日前将《苏州 工业园区高层次紧缺人才薪酬补贴月度人才工作情况登记表》交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审核汇总,报送组织人事局备案后由国库支付中心每月将上月的薪酬补贴拨付到获补贴人才的专用银行卡上,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如获薪酬补贴人才离开原单位,薪酬补贴即停止发放。 四、咨询方式 1、企业性质认定咨询电话: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局66680910、苏州工业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66681030、独墅湖高教区管理办公室65932918、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66681186、苏州工业园区招商局66681570。 2、申办流程咨询电话:一站式服务中心咨询热线:62886666、独墅湖高教区管理办公室:65932918(高校类)。 3、网上咨询或表格下载:一站式服务中心网站中心网站http://ossc.sipac.gov.cn,路径为:一站式服务中心首页->办事指南->财会外事民政->组织人事局->人才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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