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征集要求

  (一)征集范围

   重点围绕在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经营管理、信息安全等环节中应用的工业软件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

  (二)送征单位要求

   1、送征单位须为在江苏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日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营业执照为准)。

   2、送征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已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强发展潜力。

   3、送征单位具有良好的产品研发技术基础和人才支撑。

   4、送征单位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送征条件和填报要求

   1.送征单位可申报1-2个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建议择优申报不同类别的优秀产品或解决方案。

   2.送征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需提供营业执照、合同、软件著作权、专利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3.送征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相关内容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具有完整实施方案,满足重点领域具体应用场景需求,技术水平先进、应用示范效果突出、产业带动性强,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4.送征材料要求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具有较强可读性(文字与图、表结合),并严格按照征集报告中有关内容和篇幅要求填写。

   5.送征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权属单位均需与送征主体保持一致。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

   请企业于2023年10月23日17:00前登陆登录“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s://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2023年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征集——下载模板文件填写上传】。

 (二)纸质材料递交

   请于2023年10月23日17:00前,将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征集报告(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征集报告需加盖公章)递交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四、联系人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67068000、67068022、67068094

  科技创新委员会   66681645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返回

上一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下一篇:关于举办2023年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