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园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对外文化贸易企业库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对外文化贸易企业入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须是在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文化产品或服务出口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游戏动漫、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制作、会展服务、境外投资等领域的企业。
2.申报企业须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
二、入库条件
入库企业分直接认定和评审认定两种类型。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对外文化贸易企业库管理办法》(附件1)。
三、申报材料
(一)苏州工业园区对外文化贸易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2)。
(二)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在职员工证明等。
(三)上一年度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情况(出口国别、出口内容、出口额)及相关材料(出口单证、出口合同、海关报关单、银行收款凭证)。
(四)自主开发、生产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作品版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等知识产权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和步骤
10月15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如下程序:
(一)线上申请
申报单位访问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录(选择企业用户登陆,企业若从未注册,请注册企业用户,注册、登录如遇到问题请拨打67068000)--用户空间--业务征集--“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对外文化贸易企业入库申报”,填写相关信息,附件上传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有材料打包上传,以申报单位命名)。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企业在审核前后均可提交正式材料,请打印带二维码的索引页,连同胶装成册的完整纸质材料(A4纸、一式两份、绿色皮纹纸封面, 索引页放最后一页)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申报单位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数据报送和材料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张老师 67068122
许老师 67068015
文体旅游局:
王老师 66681783
技术支持:
4008696086(园区系统申报)
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9月9日